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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论文/

生成式大模型的数据安全风险与法律治理

·3398 words·7 mins
生成式大模型 数据安全风险 法律治理 ChatGPT 风险分类
Table of Contents

✏️ 刘羿鸣
✏️ 林梓瀚

要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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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大模型在广泛应用的同时,也带来了数据安全风险。本文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视角,系统分析了这些风险,包括个人隐私泄露、企业数据侵权以及国家数据跨境流通的合规问题。结合欧盟和美国的治理经验,文章指出了我国在大模型数据安全风险治理中的不足,如分类分级监管标准不清晰、责任分配不明确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建立基于数据安全风险的分类监管路径,完善大模型运行全过程的数据安全责任制度,并探索包容审慎的创新监管机制。这些建议旨在为大模型应用的可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技术创新与数据安全的平衡。

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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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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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大模型的广泛应用带来了巨大的数据安全挑战,尤其是在个人隐私、企业数据和国家数据跨境流通方面。本文的研究不仅为当前的数据安全风险治理提供了系统性分析,还结合国际经验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法律治理路径。这些建议有助于推动大模型技术的可信发展,平衡技术创新与数据安全,为未来的数据安全立法和监管提供了重要参考


图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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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模型数据安全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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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图表以框架图的形式呈现了大模型数据安全监管的整体思路,它将监管框架的核心要素清晰地展现出来。图中明确指出,大模型的数据安全监管应围绕“全过程”“多主体”两个关键维度展开,并强调了在促进创新发展的同时,必须有效化解风险。框架图的核心内容包括三个主要部分:建立以数据安全风险为基准的分级监管路径、完善大模型运行全过程的数据安全责任机制,以及探索以监管沙盒为代表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这三部分分别代表了监管的不同层面和重点,即从风险评估、责任分配到监管创新,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监管闭环。首先,分级监管路径是基于数据安全风险程度的不同而设定的。通过对大模型应用场景、数据敏感性以及潜在危害的评估,将大模型分为高风险和中低风险两类,从而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实现精细化治理。其次,数据安全责任机制涵盖了从数据采集、模型训练到应用服务的全过程,明确了不同主体的责任,包括模型研发者、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确保在各个环节都有责任主体负责数据安全。最后,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如监管沙盒,为大模型创新提供空间,允许在受控环境下进行测试和调整,同时有效预防风险。整体而言,该框架图不仅总结了文章提出的核心观点,也为读者理解大模型数据安全监管的复杂性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视觉参考。通过这张图,可以直观地认识到,大模型数据安全监管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多方协作、多层次推进才能实现其目标,即在促进技术发展的同时,有效防范风险,确保数据的安全与合规。

更多图表分析

大模型数据安全风险全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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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图展示了“静态”和“动态”视角下的大模型数据安全风险框架。从“静态”视角来看,图表将数据安全风险划分为三个方面:个人数据安全风险、企业数据安全风险和国家数据安全风险。其中,个人数据安全风险主要指的是在大模型的数据采集、模型构建以及结果输出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个人信息泄露、滥用等问题;企业数据安全风险则关注企业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商业秘密泄露、知识产权侵犯等问题;而国家数据安全风险则侧重于数据跨境流动时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这些风险都与数据本身及其承载的主体利益相关,需要不同的监管措施来保障。“动态”视角下,图表则将数据安全风险划分为三个阶段:训练数据采集阶段、模型训练与调整阶段以及模型的应用阶段。在训练数据采集阶段,大模型需要大量的训练数据,这些数据来源多样,可能涉及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多种敏感数据,如何保证数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是关键;在模型训练与调整阶段,数据泄露的风险同样需要重视,例如黑客攻击、内部人员非法披露等;在模型的应用阶段,用户的输入内容也可能包含个人信息,同样需要采取保护措施。通过“静态”和“动态”两个视角,图表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大模型数据安全风险体系,为后续的风险治理提供了全面的视角和框架。

大模型数据安全的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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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展示了大模型数据安全监管的框架,该框架旨在为大模型的数据安全提供全面的指导。框架的核心在于建立多层次、多主体的监管体系,以应对大模型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从图中可以看出,监管框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关键要素展开:首先,该框架强调风险分类分级的重要性,这意味着需要根据大模型处理的数据类型、规模以及潜在影响,对大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并分级管理。高风险的大模型可能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而低风险的模型则可以相对宽松。其次,框架强调了在数据安全责任机制中,不仅要追究模型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的责任,还应明确大模型技术研发者的责任,形成全链条的责任机制。这确保了在整个数据处理生命周期中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责任主体来承担数据安全保障的义务。此外,框架还倡导探索创新监管工具,例如“监管沙盒”机制。这种机制允许大模型在受控环境下进行测试和运行,以便评估其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监管策略。这使得监管能够更加灵活和适应性强,从而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确保数据安全。总的来说,该框架为大模型的数据安全风险治理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思路,有助于在技术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寻求平衡,确保大模型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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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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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大模型的应用虽然具有广泛的前景,但其训练和运行依赖于海量数据,这带来了显著的数据安全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个人隐私泄露、数据篡改以及数据跨境流通中的合规问题。论文指出,认知风险是化解风险的前提,需要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视角建立大模型应用数据安全风险的认知体系。静态视角关注数据本身的安全,而动态视角则关注数据在采集、训练和应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例如,大模型在训练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个人敏感信息,而现有的技术难以完全保障这些信息的安全性。此外,数据跨境流通中的合规问题也尤为突出,尤其是在涉及国家数据安全的情况下。论文建议通过分类监管、完善责任制度和探索创新监管机制来应对这些风险。

分类监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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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出了基于数据安全风险的分类监管路径,以应对大模型应用中的复杂风险。欧盟和美国在大模型治理方面的经验表明,分类分级监管是有效的治理手段。欧盟通过《人工智能法案》将人工智能系统分为四类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然而,这种基于应用场景的分类方式可能将大多数大模型归为高风险,阻碍技术创新。相比之下,美国采取了更为宽松的监管策略,强调企业自治和市场调节,但这也可能导致数据安全保障不足。论文建议我国借鉴欧盟和美国的经验,建立以数据安全风险为基准的分级监管路径,明确高风险和中低风险大模型的分类标准,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责任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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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强调,大模型数据安全风险的化解需要完善的责任制度。目前,我国的大模型监管文件主要关注模型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的责任,而忽视了技术研发者在数据安全保障中的作用。论文建议,应在大模型运行的各个阶段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例如,在数据采集阶段,研发者应确保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在模型训练阶段,研发者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模型应用阶段,服务提供者应对数据来源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保障用户的数据权益。这种全过程、多主体的责任制度有助于在大模型应用中实现数据安全的全面保障

包容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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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出,大模型作为新兴技术,其监管应遵循包容审慎的原则。包容审慎监管强调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防范潜在风险。欧盟通过人工智能监管沙盒机制,允许大模型在试运行阶段突破部分数据保护限制,以平衡数据利用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论文建议我国探索类似的监管沙盒制度,明确沙盒的入盒条件、运行机制和退出条件。例如,沙盒可以优先向保障公共利益的大模型或中小型企业开放,允许其在试运行期间突破部分数据保护限制,以促进技术创新。这种监管方式既能激发大模型的创新潜力,又能有效控制其带来的数据安全风险。

未来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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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指出,未来在大模型数据安全风险治理方面,仍有多个值得深入探讨的方向。首先,需要进一步明确大模型分类分级监管的具体标准,确保监管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应加强对大模型研发者的责任界定,特别是在数据采集、训练和应用阶段的责任分配。此外,未来的研究还可以探索更多创新监管工具,如区块链技术在数据安全中的应用,以提高大模型数据安全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最后,随着大模型技术的不断发展,如何在全球范围内协调数据安全治理标准,也将成为未来研究的重要课题。

完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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