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总结 #
近年来,数字治理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推进,但研究表明,单纯依赖技术而忽视理念、制度、伦理等多维度的协同,数字治理不仅未能充分优化治理效果,还可能带来副作用,影响公众的体验和权益。数字治理的目标不应仅停留在技术层面,而应综合考虑管理、公众感受和法治等多方面因素。
本文提出,数字治理应把握好效度、温度和尺度三个维度。效度关注技术是否真正提升了治理效果;温度强调数字治理应关注公众的体验和感受;尺度则涉及数据采集、算法透明性等法治和伦理问题。数字治理的终极目标是以人为中心,而非以数字为中心,需平衡技术与人文、效率与公平等多重张力。
关键要点 #
论文重要性 #
这项研究揭示了数字治理在技术赋能之外的复杂性和挑战,强调了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如何在技术赋能的同时避免副作用、提升公众体验,已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议题。本文为未来数字治理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尤其是在制度创新、伦理规范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未来的研究应进一步探索如何在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实现治理的公平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
深度解读 #
数字治理效度 #
数字治理的效度是衡量其成功与否的关键指标。尽管数字技术被寄予厚望,能够提升政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但实际效果却参差不齐。 研究表明,数字治理在某些领域如公共服务和政务流程优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在推动深层次行政改革和体制转型方面却进展有限。技术本身并不能驱动根本性变革,反而可能在传统权力架构下推动渐进式改革。 此外,数字治理的效度不仅体现在效率上,更应关注其实际效果。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电子政务方面投入巨大,但对公共治理的实质性改善有限,甚至出现了内卷化问题。 这表明,数字治理的效度不仅依赖于技术,还需要理念、制度和组织的协同支持。
数字治理温度 #
数字治理的温度关注的是公众的实际体验和感受。尽管数字技术提升了服务效率,但公众的体验却未必随之提升。 研究发现,数字化服务在为一部分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另一部分人的生活障碍,尤其是数字鸿沟的存在使得弱势群体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数字治理应以人的感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一刀切的服务方式。 此外,数字化管理中的技术刚性也抑制了人的自主性和参与度,导致基层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被忽视。数字治理的目标应是尊重和满足人的社会需求,而不是用技术强化对人的控制。 因此,数字治理的温度不仅体现在技术的效率上,更应体现在对人的关怀和尊重上。
数字治理尺度 #
数字治理的尺度涉及数据采集、使用和管理的边界问题。随着数字治理的推进,数据的过度采集和使用引发了公众对隐私和安全的担忧。 研究发现,数据过度搜集与挖掘、过度解读与主观偏差等问题将诱发数据信息安全风险,甚至可能导致个体权利被剥夺。数字治理应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确保数据的合法使用和透明管理。 此外,公私合作在提升数字治理效能的同时,也带来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新挑战。数字治理的尺度不仅体现在技术的应用上,更应体现在法治和伦理的规范上。 因此,数字治理的推进需要在技术赋能与法治规范之间找到平衡,确保公众的权益不受侵害。
数字治理局限性 #
数字治理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技术、组织和制度等多个层面。尽管数字技术具有推动转型和变革的巨大能量,但它并不是万能的。 研究发现,数字治理未能完全实现预期目标的主要原因在于组织性和社会性因素,如观念理念、法规政策、组织机构等。技术执行理论指出,信息技术只是赋能者,而不是决定者,技术逻辑不必然带来制度和组织的变化。 此外,数字治理的持续发展面临着复杂而动态的挑战,取决于社会趋势、人性因素、技术变革等多重因素的相互作用。因此,数字治理的未来路径不应一味追求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建设目标,而应进一步探索信息技术推动下的治理变革与既有制度融合创新的多重可能性。
数字治理未来 #
数字治理的未来应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数字为中心。尽管数字技术赋能治理的前景充满期待,但现有研究表明,只靠技术的单兵突进和刚性嵌入,数字治理既未能充分借助技术的能量,还可能带来预期之外的副作用。 因此,对数字治理的目标期望和推进方式应进行反思和调整。数字治理不能只考虑技术上“能不能”的问题,而不考虑管理上“可不可行”、公众感受上“好不好”、法治上“可不可以”的问题。 数字治理的终极目标应是维护人的自主性,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不是将人异化为数字的奴隶。未来,数字治理需要在技术与人文、科学与伦理、工具与价值等多重张力中找到平衡,这些既是实践者需要不断探索的现实问题,也是研究者需要进一步探究的学术问题。
完整论文 #












